2005年12月14日,为保护儿童健康,避免在塑料以及含塑料部件的玩具和儿童用品中使用邻苯二甲酸盐(酯)类增塑剂,欧盟发布2005/84/EC号指令,对76/769/EEC指令进行修订,将6种邻苯二甲酸盐列为禁用物质。具体限量见下表。
指令号
禁用物质
CAS号
限制产品范围
2005/84/EC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EHP)
117-81-7
对于玩具及儿童产品中的塑胶材料,此三类增塑剂作为成分或预加工产品中的组分,其重量百分比不得超过0.1%。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84-74-2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
85-68-7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
28553-12-0
68515-48-0
对于可被儿童放入口中的玩具及儿童产品,其塑胶材料中此三类增塑剂的组分,其重量百分比不得超过0.1%
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
26761-40-0
68515-49-1
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
117-84-0
邻苯二甲酸盐主要用作塑料增塑剂,具有生殖毒性。在欧盟发布邻苯二甲酸盐禁令以前,其不少成员国,如丹麦、西班牙、希腊、奥地利、瑞典、法国、德国、芬兰、意大利等,都曾发布过相关禁令,限制在消费品,尤其是儿童护理产品中使用邻苯二甲酸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