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要求健康食品明显标示与保健功效相关的成分含量 可靠性动态 15年6月24日 编辑 test 取消关注 关注 私信 2015年6月9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41301610号公告,订定“健康食品应于产品容器或外包装明显标示保健功效之相关成分含量”,并自即日生效。 同日,部授食字第1041301100号公告废止“健康食品营养成分及含量之标示方式”,并自即日生效。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