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修订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

2015年2月12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41300338号令,修订“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第三条附表一、第六条附表四。修正要点如下:

 

1. 增修订亚灭培等45种农药在225种作物类别的农药残留容许量。(修正条文第三条附表一)

 

2. 增修订包叶菜类、小叶菜类、果菜类、瓜菜类、芽菜类、梨果类、柑桔类及香辛植物及其他草本植物项下农产品的分类。(修正条文第六条附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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