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在用医疗器械重点监管品种

近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江西省在用医疗器械(设备类)重点监管品种目录(试行)》,对全省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实行重点集中监管。

 

2014年以来,江西省组织开展了全省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设备类)专项监督检查和全面调查摸底工作,根据检查情况,按照“使用范围较广、使用频率较高、安全风险较大”的遴选原则,该局制订出台了《目录》,将血液透析设备、B型超声诊断设备、医用诊断X射线机等18种在用医疗器械(设备类)列为重点监管品种。

 

江西省局要求,凡列入《目录》的重点监管品种,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保障使用质量。各级监管部门要对《目录》品种建立监管档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每年度对辖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中《目录》品种监督检查次数不少于一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目录》品种质量可疑的,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现场质量监督抽验。凡违反规定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或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的使用单位,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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